近日,台湾财政部明确了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得的课税规定,将加密资产按性质分为“证券性质”与“非证券性质”两类,并分别适用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。这一举措为加密货币投资者提供了更清晰的报税指引,同时也强调了合规交易与文件留存的重要性。
两类加密货币的课税方式
证券性质虚拟通货:归类为证券交易损益
根据财政部的书面报告,购买和出售“具证券性质”的虚拟通货,其交易损益属于《所得税法》所定义的“证券交易损益”。
- 个人投资者:自2016年1月1日起,个人证券交易所得停止课征所得税,因此无需为此类交易缴纳所得税。
- 营利事业:需依据《所得基本税额条例》规定,将此类损益计入基本所得额中。
非证券性质虚拟通货:视为财产交易所得
对于“非证券性质”的虚拟通货,财政部明确:
- 个人投资者:非经常性买卖这类加密资产的所得,属于“财产交易所得”。计算方式为:出售成交价减去原始取得成本及相关费用后的金额,并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。
- 营利事业:同样按上述方法计算损益,并入所得额,课征营利事业所得税。
如何判断加密货币是否具证券性质?
目前,如何界定个别加密货币是否具有“证券性质”仍存在争议。台湾现行《证券交易法》第6条定义了有价证券的范围,包括政府债券、公司股票、公司债券及经主管机关核定的其他有价证券。未印制实体证书的数字化有价证券也视为有价证券。
与美国通过“Howey Test”来判定不同,台湾尚未出台明确的判断标准,这一领域预计将成为后续关注和讨论的焦点。
财政部强化查核,投资者应保留证明文件
据统计,截至2023年12月13日,台湾税务机关已查获虚拟通货交易短漏报所得额逾1.29亿元,补征税款及罚款共计约3400万元。
财政部表示,将根据新兴交易形态持续滚动调整资料收集方法与范围,以提升查核效率,确保税收核课无误。税务专家特别提醒,所有投资者务必妥善保留出入金记录、交易明细及能证明原始成本的相关文件,以应对可能的税务稽核。
常见问题
1. 什么是“非经常性买卖”?
目前财政部的实施细则尚未明确这一概念的具体定义。一般认为,以投资为目的而非频繁短线操作的行为可能被视为“非经常性”。建议关注后续官方解释或咨询专业税务人士。
2. 我该如何计算财产交易所得?
计算公式为:出售价格 - 取得成本 - 相关费用(如交易手续费)。所得金额需并入个人当年度的综合所得总额中申报纳税。
3. 所有的加密货币交易都需要课税吗?
不是。只有产生“所得”(即卖出价高于成本价)的交易才需要课税。如果交易产生亏损,其亏损额目前尚不能抵扣其他所得。
4. 在哪些交易所交易会受到影响?
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交易渠道,不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平台进行的交易,只要纳税义务人在台湾,都需要依法申报所得。务必选择安全合规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,👉在此查看实时行情与权威工具。
5. 我应该保留哪些证明文件?
请务必保留所有能证明资产原始取得成本及出售价格的记录,例如:交易平台的交易历史记录、银行出入金明细、钱包转账记录等,建议至少保存5-7年。
风险提示
加密货币投资具有高度风险,其价格波动剧烈,投资者可能损失全部本金。请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,并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。